很多台灣人第一次準備到大陸創業,都會聽到一句話:

「台灣人不能自己開公司,一定要找一個大陸人當股東。」

甚至有些人會被建議:

「你找一個大陸朋友掛名,辦事情比較方便。」

但這個說法並不完整。

先講結論:

很多一般產業,台灣人是可以100%持有大陸公司的,不一定需要找大陸人當股東。

依現行《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》,台灣地區的公司、企業、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都可以作為投資者,並且明確允許設立「全部由台灣同胞投資者投資的企業」。也就是說,法律上本來就存在台灣投資者全資持有企業的方式。

但要注意:

可以100%持股,不代表所有產業都可以100%持股。

真正的關鍵,是你到底要做什麼生意。

一、哪些公司台灣人通常可以100%持股?

如果你準備做的是一般常見產業,例如:

  • 電商
  • 行銷
  • 廣告
  • 顧問
  • 軟體科技
  • 商務服務
  • 設計
  • 一般貿易
  • 企業管理
  • 品牌服務

通常比較有機會直接由台灣投資者100%持股。

截至2026年,目前施行的《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(負面清單)》是2024年版,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,原則上按照內外資一致方式管理。2024年版負面清單限制措施已縮減至29項,而且製造業領域的外資准入限制已全面取消。

所以現在真正要問的,不是:

「台灣人能不能100%持股?」

而是:

「我的產業有沒有落在限制或禁止准入的範圍?」

二、哪些產業不能直接用一般方式100%持股?

如果你做的是一般行銷、科技、電商公司,問題通常比較單純。

但如果涉及:

  • 電信
  • 網路相關特許業務
  • 新聞
  • 出版
  • 教育
  • 文化
  • 醫療
  • 金融
  • 特定娛樂產業

就不能只用一般公司註冊的思維來看。

有些產業可能:

禁止投資、限制股權比例、要求中方持股,或者需要額外行政許可。

現行負面清單也特別說明,即使某些文化、金融等領域沒有直接列在負面清單裡,仍可能適用其他行政審批、資質或安全管理要求。

所以如果有人跟你說:

「台灣人所有產業都可以100%持股。」

這句話也不正確。

三、100%持股通常是指「有限公司」,不要跟個人獨資搞混

這裡有一個很容易搞錯的地方。

很多台灣人會想:

「我一個人100%持股,那我是不是就叫個人獨資企業?」

不是。

一般台灣創業者所說的:

「我100%持有一家公司」

通常是指:

由你一個股東持有100%股權的有限責任公司。

這跟法律上的「個人獨資企業」是不同企業形式。

現行外商投資准入規定明確規定,境外投資者不得作為個體工商戶、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或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從事投資經營活動。

所以不要把:

「100%持有有限公司」

跟:

「個人獨資企業」

混成同一件事情。

四、為什麼還是有人叫台灣人找大陸股東?

主要有幾種情況。

第一種:過去的經驗被一路沿用

以前大陸外資、台資公司設立制度跟現在差很多。

有些人十幾年前開過公司,就會把當年的做法直接套用到現在。

但制度一直在變。

所以不要只因為朋友說:

「我以前就是這樣辦。」

就認為2026年還完全一樣。

第二種:特殊產業本來就有股權要求

這種就是真的。

如果你做的是負面清單或特殊許可產業,可能真的需要:

中方股東、中方控股或特定合作方式。

這時候找大陸合作夥伴是因為產業制度需要,而不是因為:

「台灣人不能當股東。」

第三種:有人覺得找大陸人辦事情比較方便

這是最危險的一種。

有些代辦可能會跟你說:

「放一個大陸股東銀行比較方便。」

或者:

「法人用大陸人比較方便。」

這些事情即使在某些實務場景可能比較容易操作,也不能直接等同於:

你就應該把公司股份送給別人。

因為「辦事情方便」和「公司所有權」完全是兩件不同層次的事情。

五、千萬不要隨便找朋友「掛名股東」

這可能是台灣人到大陸創業最危險的坑之一。

假設你成立一家公司。

你出100%的錢。

但因為朋友說辦事情比較方便,所以你讓一位大陸朋友掛:

30%股份。

你心裡想的是:

「大家都知道公司其實是我的。」

但法律文件不是這樣看。

如果工商登記上:

你70%。

他30%。

那他就是正式持有公司30%股權。

今天公司不賺錢,可能沒有人在意。

但如果三年後公司估值變成:

1000萬人民幣。

事情就完全不一樣了。

六、掛名股東未來可能出現哪些問題?

最常見的就是:

1. 公司賺錢後要不要分紅?

對方既然是正式股東,就可能依法享有相應股東權利。

2. 你想賣公司

買方會看正式股權登記。

不是看:

「當初大家口頭怎麼說。」

3. 公司要融資

投資人做盡職調查時,一定會問:

「這30%股東到底是誰?」

4. 你們後來翻臉

原本是朋友,不代表五年後還是朋友。

5. 股東發生私人問題

例如債務、婚姻、繼承等問題,都可能讓原本只是「掛名」的股權變得非常麻煩。

所以股權千萬不要當作:

辦公司時隨便借一下名字。

七、台灣人100%持股,法定代表人也一定要自己當嗎?

不一定。

這裡又是另外一個很常被搞混的概念。

公司通常會涉及:

  • 股東
  • 法定代表人
  • 董事
  • 經理
  • 財務相關人員

每一個角色的功能不完全一樣。

100%股東代表你擁有全部股權,不代表所有公司職務一定都必須由你自己擔任。

實際怎麼安排,要看:

公司管理、銀行、實際經營以及產業需求。

不要因為有人告訴你:

「法人一定要找大陸人。」

就直接接受。

先問清楚:

這是法律要求?銀行個案要求?還是只是代辦自己的操作習慣?

這三件事情差非常多。

八、100%自己持股,是不是一定最好?

也不是。

如果你真的有一位非常重要的大陸合作夥伴,而且對方能夠提供:

  • 資金
  • 客戶
  • 通路
  • 供應鏈
  • 技術
  • 團隊
  • 當地資源

那麼當然可以考慮合資。

例如:

你提供台灣品牌及產品。

對方提供大陸銷售通路與團隊。

雙方共同成立公司。

這就是正常的商業合作。

問題不是:

「可不可以有大陸股東?」

而是:

「為什麼要給他股份?」

只要這個問題回答得出來,合資本身沒有問題。

九、如果真的要合資,至少先談清楚這6件事

如果確定要跟大陸合作夥伴一起成立公司,不要只談:

「你幾%,我幾%。」

至少要把下面幾件事情寫清楚。

1. 每個人到底出多少錢?

不要只有股權比例,沒有實際出資安排。

2. 誰負責經營?

出錢的人不一定是實際管理的人。

3. 公司重大決策怎麼決定?

例如:

  • 借錢
  • 增資
  • 開新公司
  • 賣公司
  • 更換管理人員

4. 利潤怎麼分?

不要等公司真的賺錢才開始吵。

5. 有人想退出怎麼辦?

股權能不能轉給第三人?

另外一個股東有沒有優先購買權?

6. 如果兩個人吵翻怎麼辦?

這個問題最難看,但一定要先寫。

最好的股東協議,不是在大家吵架時寫,而是在大家感情最好的時候寫。

十、台灣個人投資,還是用台灣公司投資比較好?

這又是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。

台灣人到大陸設立公司,可以依自己的實際架構評估:

台灣自然人直接投資

或是:

使用台灣公司作為投資主體。

兩種方式在:

  • 股權
  • 財務
  • 稅務
  • 利潤分配
  • 未來出售
  • 兩岸關聯交易

上都可能有不同影響。

所以不要只問:

「哪一個註冊比較快?」

更重要的是:

未來錢怎麼進去、怎麼賺、怎麼分、怎麼回台灣。

十一、台灣這一端的投資程序也不要忘記

公司雖然開在大陸,但投資人還是台灣人。

如果涉及正式從台灣對大陸投資,例如由台灣公司投資、匯出投資資金等,也要同步確認台灣這一端的相關投資規定。

目前經濟部投資審議司仍設有「對大陸地區投資案件」的審理及申請流程。

所以:

在大陸把公司註冊成功,不代表台灣這一端完全不用處理。

金額、產業與投資方式不同,實際要求也可能不同。

十二、台灣人100%持有大陸公司的最簡單理解

最後幫大家整理。

如果你要成立的是一般:

  • 科技公司
  • 行銷公司
  • 電商公司
  • 顧問公司
  • 貿易公司
  • 設計公司
  • 商務服務公司

通常可以先朝:

台灣投資者100%持有有限責任公司

這個方向評估。

不需要因為自己是台灣人,就先找一個大陸朋友分股份。

但如果你做的是:

電信、教育、醫療、金融、新聞出版、文化或其他特殊產業

就一定要先確認相關產業准入與許可。

十三、常見問題

Q1:台灣人一個人可以成立大陸公司嗎?

很多一般產業可以由單一台灣投資者設立並100%持股,但仍要確認公司形式、產業准入及所在地登記要求。

Q2:一定要有大陸股東嗎?

一般產業不一定。

除非你的產業本身有股權限制,或你基於商業合作需要主動引入大陸股東。

Q3:找大陸朋友掛1%可以嗎?

技術上是否能安排是一回事,值不值得是另一回事。

只要對方正式持有股份,就不是「只是借名字」。

沒有必要,不建議為了方便隨意增加股東。

Q4:100%持股就可以什麼都做嗎?

不行。

公司股權是一件事情,產業許可是另一件事情。

有營業執照也不代表所有特殊業務都可以直接經營。

Q5:公司全資是我的,錢是不是也可以直接轉到我私人帳戶?

不是。

公司仍然是一個獨立經營主體。

公司營業收入、薪資、股東借款、報銷與股東分紅,都應該依正常會計與稅務方式處理。

十四、如果不知道股權應該怎麼設,「一陸上」可以先協助規劃

如果你是第一次到大陸創業,不知道:

  • 能不能100%持股
  • 要用台灣個人還是台灣公司投資
  • 要不要找大陸合作夥伴
  • 股權比例應該怎麼安排
  • 註冊資本應該填多少
  • 公司經營範圍怎麼寫
  • 公司應該設在哪個城市

可以先透過 「一陸上」顧問服務協助整理實際商業模式。

目前「一陸上」可以協助台灣創業者進行公司設立規劃,並提供免費公司註冊服務

公司成立之後,則需要使用申島會指定、專業且熟悉台灣客戶的會計師事務所協助後續記帳與報稅。

因為真正重要的從來不只是:

「營業執照有沒有拿到。」

而是這家公司未來:

誰控制、誰出資、怎麼收錢、怎麼分紅,以及賺到的錢怎麼合法回台灣。

結論:台灣人不一定需要找大陸股東

台灣人可以100%持有很多類型的大陸公司。

所以不要因為一句:

「台灣人自己不能開。」

就隨便把10%、30%甚至50%的公司股份放在別人名下。

真正正確的順序應該是:

先確認產業能不能100%持股 → 再設計公司架構 → 最後才決定需不需要合作股東。

如果真的需要大陸股東,那應該是因為:

他能為這家公司創造價值。

而不是因為:

「聽說台灣人一定要找一個大陸人。」



截至2026年,台灣投資、外商准入與各產業規定仍可能持續調整,實際設立前應依公司所在城市、產業與主管機關最新規定確認。